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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绵阳市三台县,何某驾驶一货车行经马望路琴泉粮站路口时,因道路右侧停放的一货车遮挡视线,没有注意观察右侧来车情况,与突然“冒头”的张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经查,何某驾驶货车行经路口未注意观察减速慢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方面原因;张某未戴安全头盔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行经路口未注意观察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何某、张某分别负事故同等责任;货车驾驶人高某违规停车影响他人观察,负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驾车经过路侧停放车辆时,要特别谨防“鬼探头”,切记减速慢行,仔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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