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涉及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79万元,用于统筹支持我县主要粮油作物生产托管面积8.15万亩(折合面积),达到绩效目标5.66万亩(折合面积)的146.13%。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补助环节
聚焦小麦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确定对小麦生产机械化耕作、机械化播种、机械化植保(施肥)、机械化收获和机械化烘干等环节作业服务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
1.小麦机械化耕作
对小麦种植地进行浅旋、深耕、开沟、除草等机械化耕整地进行补助,补助面积8万亩,每亩补助30元。
(主体数量:3家以上、服务对象:65.2%及以上小农户、补助面积:8万亩、补助标准:30元/亩)
2.小麦机械化播种
对服务小麦机械化播种进行补助,补助面积1万亩,每亩补助30元。(主体数量:3家以上、服务对象:65.2%及以上小农户、补助面积:1万亩、补助标准:30元/亩)
3.小麦机械化植保(施肥)
对利用农用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进行喷药(施肥)服务进行补助,补助面积20万亩,每亩补助10元。
(主体数量:3家以上、服务对象:65.2%及以上小农户、补助面积:20万亩、补助标准:10元/亩)
4.小麦机械化收获
对利用谷物联合收获机进行机械化收获服务进行补助,补助面积6.26万亩,每亩补助25元。 (主体数量:3家以上、服务对象:65.2%及以上小农户、补助面积:6.26万亩、补助标准:25元/亩)
5.小麦机械化烘干
对小麦机械化烘干服务进行补助,补助数量1.5万吨,每吨补助35元。 (主体数量:3家以上、服务对象:不限、补助数量:1.5万吨、补助标准:35元/吨)
(三)资金概算
本项目补助资金总额679万元,其中:小麦机械化耕整地240万元,小麦机械化播种30万元,小麦机械化植保(施肥)200万元,小麦机械化收获156.50万元,小麦机械化烘干52.5万元。
为防止政策垒大户,单个经营主体接受服务的补助资金总额不得突破50万元。不与农机化发展作业奖补、秸秆综合利用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重复享受补助,与非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累加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市场价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