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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集中征缴期为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否则无法享受2020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且中断后续保观察期6个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
 
	按年缴纳
 
	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每人250元
 
	不过相比此前通过银行代缴费
 
	今年新增了多种自助缴费方式
 
	大大方便了参保居民缴费
 
	
 
	关于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
 
	根据2018年12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19年4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参保登记
 
	
 
	首次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其中潼川、北坝两地人员可到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范围
 
	
 
	(一)具有三台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县外户籍在三台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学生、在园幼儿,长期居住在三台县并持有《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
 
	
 
	(三)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依法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四)新生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或代理人携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当年参保,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大厅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缴费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方式 
	
 
	(一)银行代扣
 
	城乡居民缴费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社保卡),与税务部门委托的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签订扣款协议并足额缴存应缴费款,由税务部门定期发起扣款指令实施银行代扣。以前年度已跟本人银行账号签订的城乡居民医保扣款协议继续有效,原协议扣款账户非缴费人本人的,需到相关银行解除协议后重新签订(除不再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原协议无需解除)。
 
	
 
	扣款协议签订可通过委托银行(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网银、柜面)、税务非接触式缴费(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
 
	
 
	(二)银行代收
 
	无法签订扣款协议的城乡居民,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筹到税务局委托各代收银行缴费:
 
	1.工商银行:手机银行、网银、自助终端、柜面缴费;
 
	2.农业银行:手机银行、移动pos、自助终端、柜面缴费;
 
	3.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网银、柜面缴费;
 
	4.建设银行:手机银行、网银、移动pos、自助终端、柜面缴费;
 
	5.农商银行:手机银行、网银、自助终端、柜面缴费;
 
	6.邮储银行:网银、自助终端、柜面缴费;
 
	7.绵阳商业银行:柜面缴费。
 
	
 
	(三)税务非接触式缴费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税务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四)办税服务厅征收
 
	城乡居民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税服务厅进行刷卡缴费(三台县梓州干道)。
 
	
特殊人群参保缴费方式 
	
 
	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相关规定全额代缴,低保对象每年补助50.00元,城乡困难群众每年补助50.00元,差额由个人按相关规定缴纳。
 
	
 
	关于缴费方式、渠道,请咨询县税务局:0816-5283776、0816-5348686;关于医保政策,请咨询县医疗保障局:0816-5222961、0816-5222985;关于参保登记政策,请咨询县人社局:0816-5222433。
 
	
 
	国家税务总局三台县税务局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台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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