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三台事早知道!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2019年10月6日凌晨0时40分许,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建平镇云同路口公路沟处躺着一名老人,经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老人已无生命体征。接警后,大队事故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现场位于国道245线370KM+900M处,死者周围遗留有玻璃碎片、黑色和黄色塑料碎片,事故民警初步判断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恶性案件,侦破工作随即展开。
大队立即启动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查缉预案开展工作,并成立了“10.6”专案组,兵分两路开展调查工作。专案一组负责现场勘查,根据现场遗落的后视镜外壳及玻璃碎片,锁定肇事车辆车型;专案二组负责走访调查,调阅道路周边视频监控,走访周边群众,对肇事车辆进行排查。
经现场走访与勘查,专案一组根据现场遗落的后视镜外壳及玻璃碎片,经走访修理厂、店比对,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一辆摩托车;专案二组通过调取事故路段事发前后所有监控视频,经逐条比对分析,事故民警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有重大嫌疑。在县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掌握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的基本信息。
10月12日,大队事故民警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传唤至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询问,从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口中得知其朋友银某(男,27岁,三台县金石镇人)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挡风玻璃有损坏情况。得知这一消息后,专案组民警立即赶到建平镇银某的家中,提取了其拆下的正三轮摩托车车棚,通过散落的后视镜外壳、玻璃碎片及挡风玻璃碎片与该正三轮摩托车车棚破损处比对,严丝合缝,确定该正三轮摩托车为肇事车辆逃逸车辆。
随后,专案组民警将银某带回大队进行讯问。在充分的证据面前,银某对10月6日凌晨酒后驾驶正三轮摩托车与行人陈某某(男、74岁,三台县八洞镇人)相撞,造成陈某某死亡,并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10.6”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丨三台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