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21年1月22日上午11时许,家住三台县新鲁镇的张女士赶完场回到家中,发现窗户大开,屋内被翻得乱七八糟,连床上的被子和毛毯都不翼而飞了!张女士立即意识到家中进了小偷,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接警后,三台县公安局新鲁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勘查,犯罪嫌疑人通过撬窗入室的方式,盗走受害人现金5000余元、金项链一根、白酒四瓶及被子、毛毯等物品。办案民警在现场抽丝剥茧,仔细搜集相关证据,最终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并于3月5日将犯罪嫌疑人庞某乐抓获归案。到案后,庞某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另外一起盗窃案件:2020年12月27日,在三台县芦溪镇兴相村,其通过攀爬入室的方式,盗取受害人杨某、胡某现金13000余元,笔记本电脑两部,手机两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若干。首饰等贵重物品若干。
派出所民警马不停蹄及时追赃,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部分被盗物品已被追回,并于7月14日在新鲁派出所院内举行赃物发还仪式。
在发还仪式现场,被盗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金银首饰、甚至还有口罩都“完璧归赵”。被盗财物的群众眼噙热泪,无比激动的对办案民警说道,“没想到这些东西还能被你们找回来,你们不愧是人民警察,人民的守护神!太了不起了!”受害群众纷纷送上锦旗,向为他们破案追赃的民警表达深深的敬意和谢意。
目前,犯罪嫌疑人庞某乐已移送审查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