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

三台在线

搜索

“见缝插针”式变道引四车相撞,三台这位司机全责!

  [复制链接]
木子的李 发表于 2021-4-21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三台事早知道!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马路不是私人领地

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

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

上道路行驶

都要摒弃驾驶中

“随意”和“任性”陋习



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2021年4月5日,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BW***8小型轿车沿G247线行驶,行驶至G247线灵兴路段时,先与余某某驾驶的川B7***2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后又与赵某驾驶的川B3***Y小型轿车和余某某驾驶的川UB***5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唐某受伤,四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在事故现场,民警看到:现场共有四车受损,其中一辆棕色小型轿车被夹在重型半挂牵引车和白色小车中间。事故处理民警勘查完毕事故现场后,找到了事故四名当事人,调取了事故当事人余某所驾驶的川UB***5号小型轿车行车记录仪。


微信图片_20210421160402.jpg


通过现场勘查、调取行车记录仪监控视频以及询问双方当事人,民警还原了事故经过:当天11:30许,唐某正沿G247线从三台方向往绵阳方向行驶,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唐某在不具备变道的条件下,从主车道强行变道至超车道,被正在超车道上正常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所驾驶撞上,相撞后,唐某所驾驶的小型轿车后又与对向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赵某、余某某所驾驶的小型轿车先后相撞。


微信图片_20210421160405.jpg


当事人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本次事故全责。


三台公安交警温馨提醒:见缝插针式的变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要避免如此危险的操作方式,不可以掉以轻心。

来源:三台交警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加我们客服媛媛,微信号:santaizxAPP【李**,191****8601】
全部回复9 显示全部楼层
桐桐 发表于 2021-4-21 16: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自己以为技术好嘛!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名字确认中 发表于 2021-4-21 17: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这种开法的多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白焕章 发表于 2021-4-21 20: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嘿嘿,天下老子我第一,遭了吧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开心财主 发表于 2021-4-22 06: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这类似的人才多待得很哟!结果呢!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米椒 发表于 2021-4-22 06: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见缝插针,抢!赶!超!哦豁!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长兴钢木 发表于 2021-4-22 07: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安全第一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西部剑客 发表于 2021-4-22 08: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道路行驶安全第一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示羊人王 发表于 2021-4-22 08: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明月浪子 发表于 2021-4-22 2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对交通而言,
我说句话,
1.请交警在北泉路潼川中学这个红绿灯下来监督一下,到目前为止仍然有那些交通意识淡薄的人,和不看交通信号灯指挥的人,还是故意闯红灯的人进行一次大检查,避免交通事故!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热门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