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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部署要求,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载体,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严查各类肇事、肇祸违法行为。10月30日,大队查获一起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大队机动中队在长坪交警执法服务站开展人车盘查工作,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查。15:30许,一辆车牌号为川B58***白色起亚轿车由三台往绵阳方向行驶,民警依法拦停该车,对该车及驾驶员进行人车盘查。在对驾驶员进行盘查时,通过网上信息查询,该车驾驶员肖某(男,四川三台人,持C1驾照)存在吸毒前科,且对于民警的盘查闪烁其词,极有可能涉嫌“毒驾”。随即,民警依法将驾驶员控制出车,对其进行尿样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驾驶员尿样检测呈阳性,属于毒驾。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一直谎称自己目前没有吸毒,称其在2020年4月因吸毒被梓潼县公安局查获后,到目前为止一直都未吸食毒品,民警告知驾驶员经过检测其尿样检测呈阳性,属于吸毒,面对询问,驾驶员告知民警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并请民警“放自己一马”。面对民警的教育以及充分的证据面前,驾驶员承认了自己在10月25日与妻子参加朋友聚会醉酒后,被妻子朋友劝“吸毒”用来醒酒,自己拗不过朋友,于是在明知道是冰毒的情况下进行了吸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大队依法将肖某涉嫌吸毒的违法行为移交给西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员肖某毒驾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行政拘留3日、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暂扣车辆。
三台公安交警再次重申:“毒驾”极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往往造成比“酒驾”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机动车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对驾驶人判断路面情况、操纵行驶方向、控制制动踏板、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都带来影响,严重妨碍行车安全,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三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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