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国税务局
其中最受公众关注的是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不少网友将之理解为:施行后以条例为依据的财税2016-23号文的契税优惠如果没有后续文件肯定是不能适用,同时没有统一口径中央文件,各地人大和政府确实只能在3%-5%之间确定地方实施细则的税率,即当前的契税优惠税率要取消,这是一项新的,通过交易税率变化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
对此,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回应表示,契税上调是误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财税〔2016〕23号》,是共同存在的,两份文件并不冲突。目前来看,如果具体地方不做出调整,新契税法的出台,并不会影响目前的税率。
不管是《契税暂行条例》,还是《契税法》,对于契税税率的规定是一样的。
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
昨天2020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第三条也是“契税税率为3%-5%”。
完全延续了此前规定,跟此前完全一样。但并不是说明年9月1日起商品住宅契税就将由目前1%-3%,上调到3%-5%。
有不少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增加了几项,其中包括夫妻过户之前也是可以免征契税的,在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里,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的情形是没有这一条的,而是另有通知规定,这次就统一写在契税法里面了。
我们正在实际执行的契税税率是跟《契税暂时条例》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最根本的,法律位阶提升了一阶,原来的契税暂行条例是行政法规,立法机关是国务院,现在的契税法是法律,立法机关是全国人大。
《契税法》是基于「税由法定」的大义,而不是作为一款调控工具而出台,由《契税暂行条例》平移升级而来的——既然是平移升级,平稳最重要,无缝对接最重要,无感衔接最重要。
从行政法规到法律,立法工作者把一些“市场经济发展出现新情况”列举了进去,把散见于一些其他法律文件的已经实际存在的法条整合到了契税法里,并进行了一些文字的调整。
契税没有上调,政策契税税率一直为3%-5%,国家税务总局也回应表示,契税上调是误读,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财税〔2016〕23号》两份文件也是共同存在的,并不冲突。
所以,政策契税税率没变,契税优惠税率也还在,如果具体地方不做出调整,新契税法的出台,并不会影响目前的税率,即购房成本不会增加。
楼市热度三年来一直居高不下,限购、限贷、限售等等一系列「房住不炒」政策轮番在全国各地上演,唯独,契税优惠,一直按兵不动。
主要原因是:当时定这样的契税优惠是为了支持自住需求,这个目标至今没变。但如果楼市热度一直高涨甚至失控,国税总局是随时有可能取消2016年2月以来的契税优惠的。
所以,优惠取不取消,跟契税的立法没有关系,跟楼市的热度倒是有关系。
但无论如何,已经买房的小伙伴们,还是赶紧去交契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