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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 你是否也注意到时不时会有摩托车、电动车 不遵守交通规则 总给你不一样的“惊吓” 逆行、飚速、超载、闯红灯、随意变道......
姿态百变妖娆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近日,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在辖区持续开展“减量控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5月17日,交警二中队在芦溪镇芦花大道红绿灯处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查汽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以及货车非法改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当天10:00许,民警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沿247国道由芦溪高中方向逆向行驶而来,车上连同驾驶人一共搭乘三人,且驾驶人以及车上搭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民警发现后,立即指挥该车靠边停车。待车停稳后,民警要求驾乘人员下车接受检查,该女子却反问民警“下来搞啥子?”、“你就这么说迈”、“你觉得我像违法犯罪的人吗?”,民警告知驾驶人逆行、违反规定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并向驾驶人讲解了这些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据了解,驾驶人当天搭乘自己的两个孩子去场镇买西瓜后,为了节约时间回家,于是由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结果被民警挡获。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违反规定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教育;对其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5元的处罚。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末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来源:三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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