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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篇:现业主欠费、不愿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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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鬼别跑 发表于 2020-4-8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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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摘要
留存1万物业交割保证金不足抵扣原业主欠费
I案例详情
1.客户万先生于2014年居间购买了位于海淀区的房屋,与业主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2.该笔交易单留存了一万元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后确认业主欠2003年到至今的十余年物业费、供暖费总计近四万元,如不结清将无法正常办理更名手续。
3.经过调查:经纪人在过户前未向物业、供暖公司核查房屋欠费情况,导致原业主现不配合办理欠费结清手续。
(该案例可能有城市局限性,更多情况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I案例分析
本案主要存在的问题:房屋欠费未核查此案中,经纪人未对房屋欠费进行核查,导致留存的物业交割保证金不及原业主欠费。现因费用未结清,导致新业主被限制服务或不能办理变更手续。
I解决办法
签约时应留存足额物业交割保证金、核查房屋欠费:
一查:需向物业、供暖等单位核实原业主交费情况;二留:在签约时,留存一定比例的物业交割保证金;金额大小视卖方费用缴存情况确定,一般为1-2万;三交割:交易双方当面办理物业交割手续。
(实际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更多详情可咨询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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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你的一句保重,我至今未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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