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滨江上访住建局领导!回应业主代表一、“你们还没接房还不算翡翠滨江的业主”。那潜台词是不是说小区业主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那我们不是业主谁才是业主??二、“规划图上有的就必须要修了才能验房办证”。那是不是即使规划设计是违规违法的三、“生态车位就是绿地”。麻烦领导先学习下绿地率的“绿地”标准再开口说话。四、物权法第七十条明文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您却说“入住进去,有了业委会了再说”。那是不是说我家的房子别人占了,我要等全小区业主住进去还要他们表决同意了,才能主张归还我的房屋?五、退万步说,就算规划局的设计合法,地面共有权业主也可以要求马上取消地面停车场设计、更改规划还建绿地,验收合格后交房办证。对此提议,周三(6月10日)时政府和开发商也都认同业主有权,但需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政府和开发商只是分别担心找不齐业主和交房时间拖延太长。业主代表已经提出解决方案:可以请住建局将房屋网签合同中的业主姓名、电话打印出来,由政府工作人员和业主代表协助,一起座机电话确认、双方签字认定。这么合情、合理、合法,快速高效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为什么要拖到下周五才来回应??是需要有充足时间留给开发商来弥补更多漏洞??留给某些人做更多的手脚???
希望有正直的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领导!不准建地上车位!达到真正的人车分流!确保小区的人身财产!还我们一片安静:舒心的绿化环境!
翡翠滨江全体业主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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