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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9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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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讲的好:公共场所是不分不管小城市车站马头街道,都是一座城市的脸面门户,而且一般街道和车站公共场所设的共用人行道,为旅客、市民、游客等是不准占道设亭和摆摊子经营,考虑到公安和城是为民执法也为民投诉报案方便及时,邮电的报刊是宣传为民政策的刊物,因此:政府才同意在显眼的街道和不影响行人过往的人行道旁边,设立岗亭执法执勤和销售书刊报纸,但前提是必须在岗亭内经营,不准在亭外占大家人行道经营。希望各位网友和政府同意在亭内经营的商家,理解不能无理无法占用大家人行道影响行人道行。做个文明守法商家人人夸。凡事都换位思考和谐包容理解万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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