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
发表于 2021-5-1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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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反映的情况看:原分包产到户土地是你户人在当地三十年不变,人嫁或老人去世及迁户走后土地收回,再分给增加人口的户主,你嫁出后原处收回包产地,应由嫁到的新德补上你土地,但必须把户口迁到当地,如果当地时无死亡或嫁出的人,没有多余土地是无法补给你,难道你嫁迁新德十几二三十年了,当地还是没增减人口多余地分给你吗?有户口迁移证多年你算合法当地人,应厚当地按国家政策有你确实困难该补贴,同时申请有低保等应有待遇。如果情况属实可再去找镇处理,不行打12345市县政府直通车投诉,再不行可,来县为民法律援中心提交材料后,为民接受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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