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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三台公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包括这些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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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的李 发表于 2020-1-17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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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几天就要过年啦
准备以烟花炮竹作庆祝等方式
迎接新年到来的小伙伴注意!

小编提醒大家
今年三台县城建成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不遵守者将予以处罚!
三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   告
三府发〔2020〕2号

为保障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共建文明和谐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礼花弹、孔明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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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燃时间:禁止燃放时间为通告发布之日起,在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任何时候都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燃区域:三台县城建成区。即东到北坝镇东泉村、东塔村;南到潼川镇云鼎村、盐井村;西到乐安镇福利村;北到新德镇新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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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燃区域内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禁燃区域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禁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禁放安全规程、禁放作业方案进行禁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加以劝阻,并向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举报电话:“110”、“12319”。
      六、本通告有效期3年。
      特此通告。
三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
烟花易冷,安全价高
岁末年初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和易发期
尤其是烟花爆竹事故
注意!轻易越过烟花爆竹禁区
极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 来源 | 三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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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7 12: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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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 发表于 2020-1-17 17: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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