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县城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城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三台县公安局定于2025年7月21日零时起,启用下列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并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抓拍地点
(一)绵三路与狂欢小镇交叉路口
(二)绵盐路(永明高速收费站路口)
(三)三盐路(望水垭路口)
(四)绵盐路(中太场镇路口)
(五)绵盐路(永明路口)
(六)绵盐路(绵西高速塔山路口)
二、抓拍违法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四)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五)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六)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灯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三、处罚依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到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三台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