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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注!事关三台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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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 发表于 2025-4-7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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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严格规范停车秩序,着力解决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破坏市政设施等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绵阳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3月-6月。

二、整治范围

三台县城中心城区(潼川镇、北坝镇纳入城市管理的区域)。

三、整治重点

(一)占用、损害市政设施,私划路内停车位;

(二)在城市人行道、车行道、广场、绿地等区域违法停放车辆;

(三)僵尸车占用停车泊位、影响城市容貌;

(四)占用消防救援通道、消防登高场地停放车辆:(五)在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不按规定位置、方向停放:(六)在停车泊位上堆放物品和利用地桩、地锁、石墩等擅自圈占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七)占用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从事生产加工、摆设摊点开办集市、维修清洗车辆、堆放物料;

(八)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和工业园区等周边无序停放;(九)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

(十)其他违法停放车辆行为。

四、法律责任

整治期间,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绵阳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于不听劝阻、阻碍执法或扰

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法停车行为可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三台县公安局:110

三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16-5222537

三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0816-5555010

三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0816-5239119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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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某花某才高八斗 【吴**,187****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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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 发表于 2025-4-7 18: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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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焕章 发表于 2025-4-7 18: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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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天 发表于 2025-4-7 19: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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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玉居士 发表于 2025-4-7 19: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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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邓 发表于 2025-4-7 19: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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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而行 发表于 2025-4-7 2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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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星桥 发表于 2025-4-7 20: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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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 发表于 2025-4-7 20: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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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 发表于 2025-4-7 20: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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