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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电动车、摩托车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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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的李 发表于 2021-7-14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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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整治电动车、摩托车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

通  告


为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整治电动车、摩托车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擅自改变非机动车质量、制动器、外形尺寸和其他结构、构造与特征。

二、禁止加装有挡风罩、遮阳篷(伞)等非法装置的电动车(含电动三(四)轮车)、二(三)轮摩托车在县城区道路通行。

三、电动车、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乘车人应依法佩戴安全头盔。

四、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已加装有挡风罩、遮阳篷(伞)等非法装置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及驾驶人自行拆除。

五、2021年8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电动车、摩托车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摩托车、电动车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非法装置拒不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及驾驶人自觉遵守,主动配合和支持,共同营造平安、 畅通、有序、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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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台交警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加我们客服媛媛,微信号:santaizxAPP【李**,191****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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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就好※ 发表于 2021-7-14 15: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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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 发表于 2021-7-14 15: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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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确认中 发表于 2021-7-14 1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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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约儿童 发表于 2021-7-14 17: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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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理琼 发表于 2021-7-14 18: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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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不李 发表于 2021-7-14 2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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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焕章 发表于 2021-7-14 20: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不是问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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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桐 发表于 2021-7-14 20: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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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启荣 发表于 2021-7-14 20: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台县的人力三輪车,全都变成了电动三輪车,都没有人管,不知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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