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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刘某不赡养父亲,由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判决,刘某被要求每月向他年迈的父亲支付500元,但他拒绝支付,并被列入国家黑名单。18日,武汉市文明办和市法院联合发布了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某的案件是其中最小的一个。
记者通过公布名单中的信息,从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刘某今年56岁,其父亲刘爹爹今年81岁,刘某是家中的二儿子。此前,刘爹爹家中的房产被拆迁,以刘某的名字拆迁。从那时起,刘的父亲就一直住在刘某的老房子里。现在刘爹爹想要搬出房子,所以他要求法院判决刘某赡养自己,并每月支付赡养费,以确保他能在外面租到房子。
在听证会上,江汉法院认为,家庭成员应注意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应该忽视或忽略老人,家属应该履行的义务提供经济支持,日常护理和精神安慰老人,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有义务要求孩子支付赡养费,三个子女均应对刘爹爹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刘爹爹只要求刘某一人支付每月1500元赡养费,显然过高,考虑刘爹爹没有房住,还有其他开支,法院自由裁量决定支持刘爹爹每月500元,诉讼费用40元由刘某承担。
在判决公布后的第一个月,刘某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以经济困难和身体疾病为由拒绝给钱。因此,法院将刘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执行,刘某已被采取措施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
记者从公布的名单中发现,涉案案件43件,涉案金额8060.39万元,上榜者47人,其中自然人34人,法人13人。自然人中,主体最高金额为马某,金额为25980221元。
据介绍,武汉法院大力推进“规范实施”和“阳光实施”,在营造诚信社会氛围、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不断发出强有力的“法院声音”。媒体披露的失信员名单只是被执行的失信人员名单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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