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申报、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通报表扬六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人员推荐。
接受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主动挖掘近三年来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的青年典范。主动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沟通,广泛听取青年和群众的意见。
评选活动坚持群众公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推荐,严格审核,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产生候选对象。于4月10日前报送如下资料到团县委:
1、《三台县“十大杰出青年”申报表》电子版和2份纸质版,纸质版加盖鲜章;
2、不少于1000字的事迹材料(电子版);
3、个人证件照和工作照各1张,JPG格式,工作照3M以上。
(二)初选阶段。
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所有候选人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事迹材料情况,并结合人选的地区、界别、民族分布等因素,从候选人中审议推选出20名提名人选。
(三)展示阶段。
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对20名提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展示,接受社会大众点赞,并对推选的提名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评审阶段。
组织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部门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和历届获奖者成立评审委员会。召开专家评审会,邀请媒体监督,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拟通报表扬人选。
(五)社会公示。
对拟通报表扬人选,经征求组织部、纪委等部门意见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通过三台政务网及其他媒体平台对拟表扬通报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个人公示。
(六)通报表扬。
公示结束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通报表扬文件,并在五四期间对当选的十大杰出青年进行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