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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多次禁止电鱼 部分人不听,想被抓,哎就是玩儿! 那么被抓也是于情于理 近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芦溪派出所联合行动,将在芦溪镇牛头河三桥村天然水域实施电鱼的三名男子挡获。
4月15日,县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芦溪镇牛头河三桥村天然水域实施电鱼活动。接到群众举报后,县农业农村局立即联合县公安局芦溪派出所迅速赶往现场。执法人员现场挡获正在实施电鱼的三名男子,查获铁质舢板船一艘、电鱼设备1套、非法所得鲫鱼0.04公斤。
目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案已依法立案并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三台县关于三台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相关规定,三台县境内天然水域均为长江流域10年禁渔范围,实施非法电鱼行为触犯法律,将受到相应法律制裁。
来源 | 三台新闻网、三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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