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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这个司机,你可真牛!这种情况下,你也敢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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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的李 发表于 2021-4-23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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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不是私人领地
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
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
上道路行驶
都要摒弃驾驶中
“随意”和“任性”陋习


 典型案例:

2021年4月5日,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BW***8小型轿车沿G247线行驶,行驶至G247线灵兴路段时,先与余某某驾驶的川B7***2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后又赵某驾驶的川B3***Y小型轿车和余某某驾驶的川UB***5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唐某受伤,四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

接到报警后,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在事故现场,民警看到:现场共有四车受损,其中一辆棕色小型轿车被夹在重型半挂牵引车和白色小车中间。事故处理民警勘查完毕事故现场后,找到了事故四名当事人,调取了事故当事人余某所驾驶的川UB***5号小型轿车行车记录仪。

微信图片_20210423165147.jpg

 事故经过:

通过现场勘查、调取行车记录仪监控视频以及询问双方当事人,民警还原了事故经过:当天11:30许,唐某正沿G247线从三台方向往绵阳方向行驶,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唐某在不具备变道的条件下,从主车道强行变道至超车道,被正在超车道上正常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所驾驶撞上,相撞后,唐某所驾驶的小型轿车后又与对向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赵某、余某某所驾驶的小型轿车先后相撞

微信图片_20210423165150.jpg

当事人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本次事故全责。

 三台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见缝插针式的变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要避免如此危险的操作方式,不可以掉以轻心。


原标题:“见缝插针”式变道引四车相撞,全责!
来源 | 三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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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羊人王 发表于 2021-4-23 19: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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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焕章 发表于 2021-4-23 22: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说了不听,该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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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财主 发表于 2021-4-24 04: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忙个啥!为必想加入赶死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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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 发表于 2021-4-24 05: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自酿的苦果,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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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椒 发表于 2021-4-24 06: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赶考还是房子着火了?如果不是新手该好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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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 发表于 2021-4-24 07: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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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心 发表于 2021-4-24 1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三台这种司机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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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ellfish 发表于 2021-4-24 1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南
一点也不尊重安全,相当于不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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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正东升 发表于 2021-4-24 20: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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