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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为确保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落地落实,三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引导大队民辅警、工勤增强群众观念,在日常工作的点滴之中,切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3月30日 @三台交警大队 接网友举报称: 3月29日19:10许 在三台县樟树路往三台县体育馆方向 一辆黑色SUV小车安装LED强光照明灯 严重影响后车视线
接到举报后 大队立即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
影响后车视线 2021年3月30日,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网友视频举报,一车牌号为川B3***5小型轿车私自安装LED强光照明灯。在网友提供的举报视频中可以清晰看到,被举报车辆尾部灯光刺眼,严重影响后车视线。
接到举报后,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对网友举报的视频进行了查证,在核实举报信息无误后,根据举报线索快速锁定了川B3***5小型轿车驾驶员,并通知驾驶员到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批评教育+处罚
3月30日中午,驾驶员范某某到中队接受调查,驾驶员表示自己安装LED强光照明灯一方面觉得非常炫酷,另一方面为了警示后车,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在得知因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而被网友举报后,范某某也是后悔不已。

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驾驶员范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并主动接受了处罚。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要求其拆除加装的妨碍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尽快恢复原状。车主表示接受处理,愿意整改。

三台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加装超亮辅助灯、后射灯、侧灯、腰灯 都属于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关乎你我生命 看似无关紧要的小习惯 都会在马路中央撕开一道带血的口子 让隐患变成祸患 让我们每个人点亮共同的“安全灯” 拒绝加装非法光电装置 正确使用灯光
来源:三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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