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女士丈夫老袁常年在广东省打工,她则独自一人留在三台县照顾孩子。同时,宋女士开始在家这边的驾校学车,在学习期间,因为宋女士为人腼腆内向,教练对其并没有什么很深的印象,只记得她唯独跟一个姓王的男同学挺聊得来的样子。而且宋女士只到驾校来了20天,就再没有出现过。
在宋女士没去驾校这段期间,老袁也发现妻子已经有6天没跟自己联系了,心里觉得不安,于是给爸妈打了电话。当听到爸妈说宋女士好几天都没回家了,老袁当即决定回三台县报警。
经调查,警察将目光锁定在了驾校男同学王某的身上,因为教练曾说过,王某跟宋女士是同一天开始不来驾校上课的。
当警察找到王某后,王某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却疑点颇多。

据王某供述,事发当天傍晚,宋女士说自己胆子小,每次在驾校练车都害怕。于是王某就带着宋女士来到了一处荒山上,让她自己走夜路“练胆”。
练完胆已经是晚上10点钟了,王某说宋女士怕这个时间回家会被公婆误会,于是主动要求想去王某家借住一晚。
王某随即带着宋女士来到了自己的出租屋,两人没说什么,就直接和衣睡下了。可是睡了大概一小时左右,宋女士竟然莫名其妙哭了起来,王某起身安慰也没用,宋女士反倒越哭越凶。
王某称当时觉得大半夜的一个女人在自己房子里哭,怕邻居听到影响不好,瞬间觉得心烦气躁,二话不说就掐住了宋女士的脖子,直至宋女士没了声息才放开,但是这时宋女士已经断气了。
为了藏尸灭迹,王某把宋女士的尸体运到了一片人烟稀少的花椒地里掩埋了。
最终,绵阳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2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