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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在绵阳市政府官网上看见,绵阳市人民政府一天发布8条涉及土地拆迁的通知,其中不乏大家普遍关心的征地价格和拆迁补贴价格,赶快看过来,说不定明天你就是百万富翁了。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绵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经开区塘汛街道桃园社区和三元社区(A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你区《关于挂牌出让经开区塘汛街道桃园社区和三元社区(A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经开管〔2020]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经开区塘汛街道桃园社区和三元社区(A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面积56841.48平方米(85.26亩),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挂牌起始价4132.3882万元。出让年限为5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二、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单位、组织或个人。三、参加竞买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在报名参加竞买时应按起始总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者,保证金中不超 过竞得土地总价款的20%作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挂牌土地出让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四、竞买成交者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金额的50%,余款在6个月内付清。五、涉及该宗土地规划用地范围内的规划道路用地面积9803.38平方米 ( 14.71亩),由你区代表市政府按照原国上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批后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X川国土资发[2014]55号)规定办理。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经开区塘汛街道桃园社区和三元社区(B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你区《关于挂牌出让经开区塘汛街道桃园社区和三元社区(B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经开管〔2020]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经开区塘汛街道桃园社区和三元社区(B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面积52746.88平方米(79.12亩),地块规划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挂牌起始价4286.9016万元。出让年限为5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二、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单位、组织或个人。三、参加竞买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在报名参加竞买时应按起始总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者,保证金中不超 过竞得土地总价款的20%作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挂牌土地出让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四、竞买成交者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金额的50%,余款在6个月内付清。五、涉及该宗土地规划用地范围内的规划道路用地面积13972.01平方米(20.96亩),由你区代表市政府按照原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批后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X川国土资发[2014]55号)规定办理。绵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绵阳市2020年第15批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启动涪城区杨家镇杨家社区3、12社和柏林湾村2社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拟征收土地位于涪城区杨家镇杨家社区3、12社和柏林湾村2社,拟征收面积约5.8643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2020年第15批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期满后,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插)、抢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抢建的建(构)筑物等不予补偿。绵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绵阳市2020年第14批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规定,现将启动涪城区杨家镇万和村1、2、6、8、10社和杨家社区8、9社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拟征收土地位于涪城区杨家镇万和村1、2、6、8、10社和杨家社区8、9社,拟征收面积约504559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实际征地范围以最终勘测定界成果为准。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2020年第14批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公示结東后,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插)、抢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抢建的建(构)筑物等不予补偿。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出让游仙区小枧镇三星村(108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挂牌出让高新区永兴镇(226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挂牌出让高新区永兴镇(226号)一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自然资规土[2020〕122号)收悉。
结合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4次会议审议意见,现批复如下同意由你局代表市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高新区永兴镇(226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面积1133238平方米(17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挂牌起始价为2427.0181万元。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二、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参加竟买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在报名参加竟买时应按起始总价的20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者,保证金中不超过竞得土地总价款的20%作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挂牌土地出让成交次日超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四、竟买成交者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款成交总金额的50%,余款在6个月内付清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高新区永兴镇(399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你局《关于挂牌出让高新区永兴镇(399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自然资规土2020]399号)收悉。结合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4次会议审议意见,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由你局代表市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高新区永兴镇(399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面积7936.22平方米(11.90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挂牌起始价1703.9064万元。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二、本次出让土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三、参加竞买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在报名参加竟买时应按起始总价的20%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者,保证金中不超过竞得土地总价款的20%作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挂牌土地出让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四、竟买成交者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款成交总金额的50%,余款在6个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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