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下午,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芦跃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13:40,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向执勤卡点驶来,民警立即将其拦停进行检查。在询问过程中,驾驶人主动告知民警自己中午喝了点酒,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询问驾驶人有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告知民警自己有证,但民警通过网上信息查询该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在告知驾驶人这一情况后,驾驶人依旧称自己有驾驶证,只是自己并未携带。民警多次告知驾驶人并未查询到其本人名下有机动车驾驶证,该驾驶人坚持说自己有机动车驾驶证,只是自己没有进行审验,驾驶证过期了。民警告知驾驶人:如果驾驶证到期,未按规定换领新的驾驶证,超过一定的时间后会被注销。
在民警询问驾驶人酒驾的原因时,驾驶人告知民警自己主要是要去接学生,听到这里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驾驶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实际案例向驾驶人讲明酒驾的危害,规劝驾驶人以后要对自己、对孩子、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无证、酒驾以及车辆未上户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100元,并暂扣机动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