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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篇:标准价公房赠与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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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鬼别跑 发表于 2020-4-11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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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摘要
标准价公房“直系”赠与,交易流程手续怎么办理呢?
I案例详情
业主:赠与人
客户:受赠人,为赠与人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一般同父同母)。
房屋:标准价/优惠价已购公房赠与人想把房子赠与给受赠人,怎么办理呢?
(该案例可能有城市局限性,更多情况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I案例分析操作流程:
1.资质审核
(1)同一家庭成员之间互相赠与房产,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如父母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因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算一个家庭,家庭房屋总数没有增加,所以无需审核购房资格。
(2)房本多人共有,共有人之间对共有房产份额赠与不审资质。
2.签署赠与合同,可以在百度上下载两份
3.再次出售时,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I解决办法案例贴士:
1.昌平区购房合同日期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可以直系亲属之间赠与,其他城区的一类经济适用房以及限价商品房均不允许赠与。
2.昌平等一些远郊区县的房屋,赠与时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姐妹可以算作直系亲属,但是赠与完毕后该房屋的购房证明日期重新开始计算,购房原值沿用赠与之前的购房原值。
3.公房和二类经适房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实际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更多详情可咨询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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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你的一句保重,我至今未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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