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7日,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大队组织警力在西平镇西八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13:35许,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向执勤卡点驶来,民警发现后便依法拦截该车进行检查。待车停稳后,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面色通红,且浑身充满了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在询问过程中,驾驶员主动向民警交代了自己中午在朋友家喝了半斤白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事实,还称“喝了酒肯定不能开车”,随即,民警对彭某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查结果为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9.2mg/100ml,确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经检查该驾驶员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即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彭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以及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作出共计罚款21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