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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报道中,物业公司跟业主扯皮,导致小区管理无序的情况时有发生。 
位于涪城区铁牛广场的勇拓洋楼小区,于2003年交房,算是绵阳城区较早的一批电梯公寓了。但是经过十几年的变迁,这个曾经的“高档小区”也陷入到了“服务差---收不到费用—服务更差”的恶性循环中。 
“以前的物业公司是从小区建成后,就在这里服务了。但是管理不善,环境脏乱差、设施设备老化,电梯经常出故障。”勇拓洋楼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主任杨善锐说。 
受够了扯皮和糟糕的生活环境,小区业主们决定自己管理小区。2018年2月,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之前,小区召开了一次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大会表决,小区正式开始自治。 
小区自治,由业主委员会来牵头管理。但具体的工作如何展开呢?勇拓洋楼小区建立了“四委一中心”的模式。 
四委就是业委会、监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发展委员会,一个中心就是物业管理委员会下的物业服务中心。小区的管理由业委会来把持方向,具体工作则交给物业服务中心实施。 
“因为物业管理工作是比较专业的,所以我们聘请了具有十几年工作经验的物业服务经理。同时,通过劳务公司外聘了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杨善锐介绍。 
而这些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和小区日常管理支出费用,来源于三个部分。 “第一是业主交的物业管理费,第二是公共部分的收益,第三来自于发展委员会的创收。所有钱集中到统一公共账户上,统一来开支。从2018年4月1日开始自治到现在,我们公共收益是13万多,接近14万。”杨善锐介绍。 
所谓的公众收益就是小区电梯间广告收入、小区车库对外停车收费。而创收则来源于发展委员会帮助小区商铺招租后,开发商的返利以及商铺的物业费。 小区自治一年内,从年初账面上的7.8元起步,该小区筹措了150多万元用于更换消防等设施,年底还结余近20万元。 按照物权法,小区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勇拓洋楼小区也做到了将全部收益归于小区建设。
清理小区积攒多年的脏乱差,修缮漏水的楼顶,节庆日为小区业主、老人送去慰问、组织大家一起过节······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通过小区业主们自身的努力,电梯、消防、安保、环境情况,都得到了逐步改善。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也渐渐得到了业主的肯定,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物业费不再难收。 “自治以后,我们小区的物业费收取率达到了97%,没收到的那一部分基本上因为联系不上业主。可能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没有住在这里。”杨善锐说。 
看到这儿,多半就有小伙伴心里想:我们小区可不可以也这么做呢?杨善锐也分享了他了解到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小区是可以自治的,但是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小区要召开业主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和三分之二小区面积业主双过半同意。同意之后,还要将小区资料上报给本辖区的街道、社区和住建部门审批。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其实,每个小区的具体情况不同,业主自治还是物业公司管理更适合,这很难有定论,但业主自治作为一种物业服务的补充,勇拓洋楼小区的经验值得借鉴。同时,这个事例也给部分不负责的物业公司提一个醒:工作做不好,可是要被“炒”的! 来源丨直播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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