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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男子醉驾撞车!想私了嫌对方要价太高,只好自己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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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君 发表于 2019-10-19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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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已然成为人人皆知的生活常识然而却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极度不负责任的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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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

绵阳公安交警支队召开

“五大曝光行动”媒体通气会

据悉

9月1日至9月30日

全市共查获酒驾、醉驾

违法行为1237起

其中

饮酒驾驶1227起

醉酒驾驶10起

依法拘留38人


需要提醒的是:

9月因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引发的交通事故

达到了22起

交警部门还通报了

其中两起典型案例


醉驾出事故私了嫌对方要价太高

驾驶员自己报警


9月13日18时许,张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从盐亭县云溪镇五指大厦往廊桥方向行驶,行驶至盐亭县云溪镇文同干道工商银行外路段时,与杜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对方要求私了,张某认为对方要价太高,主动报警称自己喝了酒把别人车撞了。经四川民生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从送检张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83.7mg/100ml。


9月16日对该案立案侦查,9月27日对张某采取取保候审(人保)强制措施。


被追尾自认无责

报警却被查处是酒驾


9月5日18时,邹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游仙区六里村科学城隧道时,与同车道代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追尾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因觉得自己是被后车追尾相撞,在此事故中没有责任,代某报警。但在随后的酒精检测中,交警却发现代某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27ML/100ML)。


9月6日,交警部门依法对代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在此再次提醒

广大司机朋友

请对自己负责

请对家人负责

请对社会负责

杜绝危险驾驶

千万莫抱侥幸心理


来源丨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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