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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日下午,侯某和他另外三名“小伙伴”相约去打点“野味”,搞点“冬日十全大补套餐”。四人携带各自的火药枪和“猎犬”驱车前往三台县潼川镇禾加寻找猎物进行非法狩猎。四人一路谈笑风生,可好景不长,当车辆行驶到城郊古井路口时,遇到正在路口开展工作的三台公安重点工作勤务队。然而,勤务队的蜀黍从他们闪烁的神色中敏锐的察觉出有问题。
现场民警在车内发现四人携带的火药枪(四支)、火药及铁砂子若干,还有四只“猎犬”,经对四名嫌疑人审讯,该四人均对当天和前期各自实施的非法狩猎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野生动物并没有特殊的营养价值,而且, 由于受生长环境影响,野生动物肉质成分中肌肉纤维较为粗糙,口感较差,不易被消化吸收,尤其是胃肠道功能差的人食用后还容易腹泻,甚至野生动物携带多种细菌、病毒,食用有风险。 请广大市民群众 拒食野味,拒不参与野生动物交易 发现盗猎、收售野生动物行为 立即举报! 来源:三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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