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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定!小区里这样做,最高罚10000元!三台人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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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的李 发表于 2021-6-30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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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电动车爆燃

引发火灾的事故频发


微信图片_20210630154309.gif


还记得吗?
5月10日晚7时34分
四川成都丛树家园小区电梯内
一辆电瓶车突然起火



国家明确了

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

将处以罚款


近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在法律责任一章中

新增了7项消防行政处罚

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微信图片_20210630154317.jpg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转发~扩散~

你所在小区这种现象多吗?

留言区聊一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加我们客服媛媛,微信号:santaizxAPP【李**,191****8601】
全部回复10 显示全部楼层
酒醉的蝴蝶 发表于 2021-6-30 18: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不要跟骑电动车的、牵大狗狗的同乘一电梯,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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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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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家 发表于 2021-6-30 18: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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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太 发表于 2021-6-30 20: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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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下的身影 发表于 2021-6-30 20: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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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之神 发表于 2021-6-30 21: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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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我家 发表于 2021-6-30 22: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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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歌醉梦 发表于 2021-6-30 23: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罚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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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 发表于 2021-7-1 05: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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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焕章 发表于 2021-7-1 06: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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