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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一醉酒行人路上左右徘徊被撞伤,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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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的李 发表于 2021-4-25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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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1日,杜某驾驶一辆车号牌为川B5***R小型轿车,行驶至涪滨路(廊桥下穿隧道)路段时与行人程某某相撞,造成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被撞倒在地的行人浑身散发着浓浓的酒味,意识十分不清醒,处于醉酒状态。随后,民警又通过询问小车驾驶员以及调取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经过,当晚10:00许,小车驾驶员杜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事故地点时,突然发现正前方道路正中央有一行人摇摇晃晃、左右徘徊,因速度较快处置不当与行人发生碰撞,并将行人撞倒在地。经过医护人员初步检查,所幸行人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并无大碍。


微信图片_20210425161410.jpg


当事人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当事人杜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微信图片_20210425161414.jpg


三台公安交警提示

喝酒可以

但是也要能约束自己的行为

不要酒驾

也不要醉酒后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当你拿起酒杯之时

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同时

机动车驾驶人夜间驾车途经光线较差的路段

一定要密切观察路面情况

安全驾驶

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三台交警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加我们客服媛媛,微信号:santaizxAPP【李**,191****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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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焕章 发表于 2021-4-25 20: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处理得很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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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好 发表于 2021-4-25 21: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喝那么多酒,路都不够走。车开那么快,安全都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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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桐 发表于 2021-4-25 22: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开车的有点委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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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菊华 发表于 2021-4-25 22: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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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财主 发表于 2021-4-26 01: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不老运,遇到喝醉的“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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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财主 发表于 2021-4-26 01: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开心财主 发表于 2021-4-26 01:17
不老运,遇到喝醉的“鬼”了!

不走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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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 发表于 2021-4-26 06: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贪杯之人自酿的苦果,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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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 发表于 2021-4-26 06: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开心财主 发表于 2021-4-26 01:17
不老运,遇到喝醉的“鬼”了!

开车的遇这种醉鬼确实不走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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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椒 发表于 2021-4-26 07: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喝到该走哪里都不晓得了,白喝了,浪费钱浪费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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