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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没谈妥,拆迁方称“不拆了”,这是啥意思?我该立即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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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大爷 发表于 2019-9-27 19: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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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些年征拆事件中出现了一些不好的案例,但社会整体对于征拆还是期待的,而征拆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发展必然性。当征拆发生在自己身上时,相信每个百姓最关注的就是补偿问题了。由于拆迁补偿联系的数额巨大,所以它本身是有一把尺子的,量得少了,拆迁户不高兴;量得多了,征收方不开心。作为被征拆人,为了提高生活质量,自然是希望补偿越多越好;而作为征拆方,为了利益最大化,则倾向于给予的补偿越少越好。这样当征拆项目进行时,难免就会出现一些补偿纠纷、补偿矛盾。那当双方不能在补偿上达到意见一致的时候,各自又会有怎样的应对策略呢?

相信实际生活中,不少人在面临拆迁的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的事情。由于征收方给出的补偿不符合自己的预期,甚至是一个不合理的数额,被征拆人肯定是不会同意签字拆房。此时,一场漫长的拉锯战就要展开了,补偿谈判的过程变得十分艰难。对这些拆迁户来说,就算周围的邻居逐渐搬走,周边的房子慢慢的变成废墟,都不能使坚守的决心受到动摇。这是拆迁户在面对不合适征收补偿时的应对策略。但协商了一回又一回,补偿价还是没提高到合理的标准,拆迁方却忽然称“不拆了”,也不再继续谈价格,这时坚守的住户就会慌了手脚。那么补偿没谈妥,拆迁方称“不拆了”,这是啥意思?我作为拆迁户该立即签字吗?

拆迁方称“不拆了”,被征拆方该立即签字吗?

当征拆方称房子不拆了之后,很多被征拆方坚定的心都会开始动摇,害怕房子孤零零的矗立在那里,也拿不到任何补偿;反思自己是不是要价太高了,纠结该不该立马签字。那么究竟该不该签,大家需要明确下面这两点。

(一)拆迁不是儿戏,不能说不拆就不拆

合法的征地拆迁项目都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有很多项目还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这样的一类项目,在没有很特别的情况下是不会随意更改的。这里就是想告诉大家,拆除被征收房屋是有关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它不是儿戏,拆迁项目不是征收方说不拆了就能不拆了。而对被征收方来说,只要房屋、土地属于被征收范围,基本就不会出现所谓的“不拆事件”。事实上,征收方说不拆了,只是一种间接逼迫你同意签字的手段,被拆迁方可不要因此而慌了手脚。

(二)征拆不得降低被征收人现有的生活水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这四个方面的内容,被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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