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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近期,省内各地连续发生冒充老师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其诈骗手法如下: 第一步:入群。骗子通过扫描家长分享的二维码、搜索群昵称或技术手段盗取老师账号等方式进入家长QQ、微信群; 第二步:潜伏。在群内观察老师的活动规律; 第三步:克隆。将账号改为与老师相同的头像和昵称冒充老师; 第四步:诈骗。利用老师上课或者不在线的时间差,在群内以学校收取培训费、书本费、资料费、疫情防控体检费等借口,向家长收取费用,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一)凡是收到班级QQ、微信群发布的各种收费信息,要先与老师核实后再转款。 (二)各班级的QQ、微信群应建立严格的入群审核机制,老师要经常核查群成员身份,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清除。同时将加群方式设置为“需要身份认证”,关闭“允许被搜索”,不使用“扫二维码”入群方式。 (三)如果被骗,请保存好相关证据(诈骗分子的QQ号、微信号、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立即报警。 内容来源 /省反诈中心 广安市反诈中心 本期编辑 / 邓姝亮
文章审核 / 省公安厅反诈中心 罗彦加 魏玉云 程祺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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