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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三台县钰顺源加油站钰顺源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钰顺源加油站 二、建设地点:三台县玉林镇场镇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单位:三台县钰顺源加油站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市羿诚天美科技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三台县钰顺源加油站拟投资300万元在三台县玉林镇场镇建设钰顺源加油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新建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净用地面积为1486.5m2,站房建筑面积为108m2,长方型罩棚投影面积为144m2,绿化面积为141m2,主要销售0#柴油、92#汽油、95#汽油。项目共设计地埋式双层SF储油罐3个,总容量折合为75m3,其中:0#30m3柴油罐1个,92#30m3汽油罐1个,95#30m3汽油罐1个。设计加油机2台,共计4支加油枪,年销售汽油约700t,柴油300t。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基坑排水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等,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作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玉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绿豆河。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区域地表水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拖把清洗废水。其中拖把清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玉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绿豆河。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文明施工、洒水等措施后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运输车辆尾气属间断性排放,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后,施工运输车辆废气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装修过程采用环保型油漆和涂料,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营运期安装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后,VOCs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汽车尾气主要来自进出加油站的车辆,其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合物(HC),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进出本项目的车辆启动时间较短,进出车辆产生的污染物量较少,加之加油站场地开阔,空气流通性较好,便于污染物扩散,产生汽车尾气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构成明显影响。柴油发电机废气主要为柴油燃烧后产生的NOX、CO、烟尘和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合物THC,经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经配电间通风口排放。经本环评核算,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挖掘机、振动器、混凝土输送泵、电锯、电焊机、电钻及各种运输车辆等,其运行噪声值一般在78-110dB(A)。经预测,施工期噪声在施工场界外30m处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在施工场界外80m处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根据外环境关系图可知,本项目80m范围内分布有玉林敬老院和玉林镇城镇居民,因此,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确保不扰民。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潜油泵、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和进出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型,基础安装减振垫,隔声、消声及管理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区域声环境及敏感点影响小。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和绿化用土;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外售废品回收站,其余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袋装收集后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及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专业清掏公司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三级隔油沉淀池浮油和污泥、过滤器产生的油泥、储油罐定期清理产生的含油废渣、废棉纱、废手套和员工定期维护保养加油设备产生的废手套、废棉纱和擦拭地坪产生的废拖把等,妥善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的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确定本项目为允许类。同时,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20-510722-52-03-433970]FGQB-0042号”文件对本项目予以备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绵阳市三台县玉林镇场镇,项目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川(2019)三台县不动产权第0001451号和(川(2019)三台县不动产权第0001499号),用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本项目建设未改变该地块的用地性质。此外,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已对本项目用地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此,本项目与绵阳市三台县城市规划相符。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5229121(绵阳市三台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梓州干道508号 邮编:621100 来源: 绵阳市三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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