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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你举报,我查处!蜀黍开启上线“接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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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 发表于 2020-10-22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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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台交警


10月21日18:12许

@三台交警大队 官方微博

接网友举报


【请问:桂C 8T8** 这样停车妥否?】



今(10.21)下午5:40左右,一辆桂C牌照的轿车,停在了三台县潼川五幼外(此时,正是五幼放学时候)的这个位置,占据主道一根,导致向该方向行驶车辆,要占对方车道才能行走(PS:假设车坏了,为啥没打开应急灯和摆放三脚架?假设是接娃娃放学,这做法想带给孩子什么信号?)

微信图片_20201022171615.jpg



接到举报后,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将这一举报情况交由城区交警一中队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当天,桂C8T8**小车驾驶人到潼川五幼接孩子放学,为了图省心,于是桂C8T8**小车驾驶人吴某直接将车辆停在道路上后扬长而去,属于违反规定停放。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微信图片_20201022171618.jpg


那么

路上遇到交通违法行为怎么办?

拿起手机

拍!下!来!

@三台交警大队”官方微博

或拨打电话:5239572就可以举报了


同时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网络举报

我们向大家公示网络举报交通违法规范


1、通过手机拍摄车辆违法时,应打开手机的定位功能和时间水印功能,并如实描述详细的违法地点及时间,这样可以方便迅速联系到当地负责的交警中队。


2、举报动态的交通违法,提供的图片应能够反映车辆的位移情况,而且车辆号牌要尽量保持清晰。如果有视频也可发送给交警。


3、举报时间为3日内发生在三台县辖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证据图片数量为三张及三张以上。


5、运动状态下的影像拍摄主体必须是驾驶员以外的人。亲自驾车时,请勿拍摄前车违法证据,不然你同样要面临交警处罚。


6、举报人要对自己的举报事实和图片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拍摄者不可对图片进行任何处理。


9、举报成功后,民警调查核实后方可公示。只有经过调查核实确系违法后,方能依法进行公示。

如果您身边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违法行为

请拿出手机拍下证据提供给交警

人人参与交通、人人维护交通

花某花某才高八斗 【吴**,187****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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