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三台事早知道!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绵阳市三台生态环境局 三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2020年三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 工业源清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第九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我局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见附件1)要求,对三台县涉气单位进行全面核查,制定了《2020年三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该清单单位需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采取应急措施。 现将清单公示如下(见附件2),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0年10月12日-10月14日)向绵阳市三台生态环境局反映。 绵阳市三台生态环境局监督电话:0816-5229058 附件1: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pdf 附件2:
来源:三台县政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