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

三台在线

搜索

惊险!绵阳一小区“下玩具雨”,吓坏路人!

[复制链接]
木子的李 发表于 2020-9-5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三台事早知道!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物的增加

有意或无意的高空物品坠落

导致人员伤亡的悲剧屡见不鲜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公布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此外,即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针对高空抛物也作了专门规定。


近日

绵阳城区一小区

“下起玩具雨”

吓坏路人!


微信图片_20200905141550.jpg


8月30日,绵阳特巡警巡逻五大队接到万达某小区居民报警称有人从十多层高楼往扔东西,所幸没有路人砸伤。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小区楼下一片狼藉,街面的商铺地面满是被扔下的彩色颜料和小孩的玩具数十件。


获悉情况后,民警在现场目击者指认下,找到了事件的始作俑者,5岁的熊孩子童童(化名)趁母亲打电话之余,一个人跑到窗台玩耍,将屋里的玩具和各种水彩涂料向楼下扔去。直到民警上门,家长李女士才知道这一情况。



随后民警将母子二人带至抛物现场,李女士对过路群众深表歉意。并表示一定加强对孩子安全意识教育,并配合物业公司处理好后续的清理工作。介于事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当事人态度良好积极配合,现场民警对李女士予以警告。


民警提示:广大父母家长应切实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并加强日常对儿童此类行为的管束和教育,避免给自己及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高空抛物非小事

公共安全不容忽视

最高法明确发话:

故意高空抛物,

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来源/绵阳特巡警

编辑/叶子  值班编审/李霞 值班副总编辑/王鹏达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加我们客服媛媛,微信号:santaizxAPP【李**,191****8601】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热门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