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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进一步提升汽车驾乘人员和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组织警力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一盔一带”整治行动。
7月27日9时许,大队组织警力在G247国道1244KM+100 (踏水桥加油站路段)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工作时,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B53G**的摩托车由新生方向向三台方向行驶,而该摩托车驾驶人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随即将该驾驶员拦下。经检查,驾驶员邓某某(男、持D型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车尾放置了一个安全头盔,但驾驶员却并未佩戴。经询问,该车驾驶员因觉得戴上头盔后不舒服,所以并未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头盔,反而是将其放置在车辆后方,而自己之所以拿上头盔的原因是因为觉得城区检查“一盔一带”较为严格,害怕在城区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查获,于是将头盔随身携带,便于自己在城区行驶时应付执勤交警的检查,自己没想到农村地区依旧在严查。对此,民警告知驾驶员,要求其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是对自己安全负责的一种方式,而并非是为了敷衍执勤交警,并对其讲解了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危险性,该驾驶员也表示今后一定出门佩戴安全头盔,绝不再犯。

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员邓某某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元、驾驶证记2分。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强“一盔一带”整治力度,请您用实际行动,敬畏生命。
来源:三台交警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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