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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 当双方驾驶员都忽略时 极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下面 跟着蜀黍一起来看看近期我县发生的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
2020年4月21日,何某驾驶车牌号为川B771**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247国道1239公里100米时,与岳某驾驶车牌号为川AAQ2**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大队事故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经查,何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超载、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岳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同时,大队对何某超载30%以下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
三台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转弯让直行”也并不意味着 直行车辆可以在通过路口时 不观察、不减速 无论何时何地 谨慎驾驶才是万全之策 别让自己成了 别人案例中的“教训” 毕竟 谨慎驾驶 才能 平安出行
人生有无数个路口 但你的生命只有一次 请珍爱生命遵守交通法则 来源:三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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