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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通知》指出
加强餐饮营业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卫生消毒。消费者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即可进店正常消费。
改善餐饮消费环境。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经营者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居民生活和安全通行的前提下,经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审批后,允许临时“占道越门”经营,如设置外摆位、等候区、就餐座席、摆放促销宣传品等。疫情解除后恢复正常管理。
提振餐饮消费信心。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多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引导消费者到店就餐。
鼓励餐饮企业拓展线上销售,采用“中央厨房+线下配送”等新发展模式经营;鼓励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依法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销推广活动,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潜力。
倡导文明用餐方式。大力推广分餐制、公筷公勺制,培育健康用餐新风尚,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园区)政府要根据分区分级防控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推动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全面复工营业。商务、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要加强督导和服务指导,积极为餐饮经营者正常营业排忧解难。
《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绵阳市商务局关于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的通告》《绵阳市商务局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做好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的函》不再施行。
烧烤、火锅、串串......
你都吃了吗?
● 来源| 绵阳晚报
● 审核|跑哥、HYNG
商务合作电话 1878116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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