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新冠肺炎国外高风险地区
来绵返绵人员医学观察实施方案
(试行)
当前,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为巩固我市防控成效,外防输入,做好国外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来绵返绵人员的健康监测及医学观察,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冠肺炎的隔离防控工作,有效保证隔离效果,遏制疫情蔓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感染防控指引(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106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近期从韩国、日本等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来绵返绵的人员。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增减。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地要加强人员摸排,对上述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来绵返绵人员要第一时间掌握其动向。
对2月28日前来绵返绵且未满14天的有固定住所的人员,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2月28日前来绵返绵未满14天且无固定住所的人员或2月28日以后来绵返绵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抵达绵阳之日为起点,持续14天。
各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该项工作实施,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公安负责来绵返绵人员摸排并提供名单、隔离点秩序维护、外事办负责相关政策解释、提供翻译服务;社区和被隔离人所在单位负责后勤服务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健康监测、消毒、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标本采集送检、技术指导等工作;指定医疗机构负责可疑患者转运、诊治等工作。
(一)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收到有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人员来绵返绵后,各单位派专车在飞机场、火车站等地接送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转运处置流程图。
(二)隔离告知。对需要隔离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健康知识宣贯,争取被隔离人员的理解,最大限度的配合相关工作。
(三)隔离管控。对需要居家隔离的人员要落实专人负责隔离观察,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四)健康监测。负责健康监测的医务人员可通过上门或者微信、电话等方式对隔离对象开展健康监测,指导隔离对象做好自我防护、自我监测和就医指引。指导隔离对象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询问其健康状况,重点询问是否出现发热(体温≥ 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出现上述可疑症状,应及时转运至区定点发热门诊进行进一步诊治。
(五)解除隔离。14天隔离期满后,如无发热(体温≥ 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同时未发现违反规定的,按照附件3执行。
(一)属地社区和其所在单位应组织专门力量为隔离对象提供基本生活需求保障服务。居家隔离人员确有需要的,社区应为隔离对象提供送餐、代购生活物资、送货到家等服务。
(二)隔离对象应进行严格的居家或集中隔离管理,原则上不得外出。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或接受探视的,属地派出所组织社区警务人员要采取必要手段查找人员,追回后送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时间重新起算。具体管理措施按附件1执行。
(三)核酸检测。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按照防控工作要求,采集至少1次被隔离人员的咽拭子,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