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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处于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强了犬只的管理管控工作。
近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宣传下,少出门、不聚集成为人们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但仍有部分市民不听劝阻,每天外出遛狗,既增加了人与人接触的几率,同时病毒又有可能吸附在狗的体表,通过接触传染给养狗人,造成病毒的扩散传播。 
今天(2月14日),记者在梓州干道、涪滨路等路段就看到,仍有少部分市民外出遛狗,有的市民遛狗时没有系牵引绳,在一定程度上也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隐患。这不,昨天(2月13日),在县图书馆外的篮球场,就发生了一起犬只伤人事件。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三中队工作人员罗斌介绍说:“昨天在这个广场就发生了一起犬只伤人事件,如果那只犬只携带病毒的话,就极有可能造成感染。” 
世界卫生组织针对“宠物是否会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问题回应:目前没有直接证据显示猫狗等宠物会感染、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虽然是“无证据”表明,但李娟兰院士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是在哺乳动物之间传播。如果宠物接触到病例或者疑似病例也要进行隔离,所以“铲屎官”们也应该保护好自己的宠物。 
罗斌说:“在重大疫情期间,我们单位针对流浪犬只和擅自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等方面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管控。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禁止单位和个人将自己的宠物带入公共场所,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宠物也可能是病毒的宿主,请大家遵守相应的条例条款,在家圈养或者拴养即可。在此,也要呼吁大家少出门,多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我们共同抗击疫情。”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严格遵守相应的条例条款,对不听劝阻的市民,将依法严肃处理。(记者:卢小妹 赵瑞轩) 来源:三台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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